通州法院台湖法庭挂牌环境资源法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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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通州法院台湖法庭挂牌环境资源法庭,集中审理环境资源案件,为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近年来,通州法院依法审理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200余件,依法保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,维护群众环境权益。环境资源法庭的挂牌,对通州区刑事、民事、行政生态环境和资源类型案件进行集中管辖,实行“三合一”归口审理具有重要意义,标志着副中心生态环境司法将迈出新步伐。
区法院表示,将树牢保护优先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、公众参与、损害担责的工作理念,严格贯彻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,加大府院联动力度;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,提升专业化水平;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建设,充分发挥司法动能,提升绿色发展司法服务保障水平,助力城市副中心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;加强与区检察院和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联动,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立足发展实际,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方面法治需求的新期待、新要求。
据了解,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后,北京四中院及门头沟法院、房山法院、通州法院、怀柔法院、平谷法院、密云法院、延庆法院等7家基层法院统一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,自此全市法院建立起“高院1+中院1+基层7”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体系,标志着首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翻开新篇章。
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卫民、副区长倪德才、区法院院长李经纬出席揭牌仪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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